今天是:   劳务派遣 | 劳务外包 | 家政服务 | 社保代理 | 民工维权 | 资料下载 | 关于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青岛泓诚汇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文章正文
关于调整部分参统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参统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京劳社工发〔2006〕19号   颁布时间:2006.01.27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业:
  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降低因工伤亡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现将部分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进行调整。
  一、调整范围
  2005年内发生事故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企业或工伤发生率大于10%的企业,以及京煤集团系统 的所有企业进行费率浮动。 工伤发生率,是指本年度内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人数占本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职工总数的比例。
  二、调整办法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工伤保险行业基准缴费和浮动档次表》进行上浮,在企业现缴费费率的基础上浮动一个档次,企业现缴费费率已达到本行业类别中最高费率浮动档次的不再上浮。
  三、调整时间
  符合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调整范围的企业,自2006年4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费率缴费。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客服电话:15092260800  传真:0532-87200085  邮箱:15092260800@163.com
业务QQ:
劳务派遣
招工服务
法律咨询
社保代理
版权所有:青岛泓诚汇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胶州市苏州路凯金大厦15楼150216楼1605